例如,就是在FB的社團中,看到有人因為沒有反光板而被檢舉,要去驗車,才開始注意到有這規定。
如上圖,排氣管的防燙蓋是必備的,不論你的排氣管會不會燙。我先前的改過的排氣管,用手摸都不燙,但小孩騎去高雄就被檢舉,後來就換回醜醜的原廠管,換下來的不鏽鋼排氣管就拿去回收了。後來再動到機車排氣管,無論如何,都要求想辦法鎖防燙蓋上去。如下圖,改馬克的F管,再銲鎖點,鎖上老狼的防燙蓋。防燙蓋稍微比排氣管長了些。
另外,大牌下方的那一塊小小的紅色反光片,很容易被忽略,但卻是規定不可少的東西。
可是我對騎過的野狼和雲豹,甚至不曉得有這東西的存在。在馬路上仔細觀察,所有的速克達,在牌照的下方,真的都有一小塊反光板。檔車則沒有特別加裝,應該後燈的燈罩就算是反光板吧。
如果沒有勇氣面對警察或驗車員的刁難,在開始前就放棄也不是壞事。或許將來台灣的監理規則,在車界有志之士的努力下,會被不斷修正合理化。然而,現實就是要面對現有的(不)合理法規,或檢驗人員自主隨機性的刁難。
[分享]讓教士來告訴各位車友關於改裝權益的自保手段及面對監理站白爛驗車員的對應法
下面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其中
「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中的「(六) 後方反光標誌」
的確有後方反光標誌的規定,可是我怎麼對騎過的野狼和雲豹,印象中都沒這東西
不曉得它是貼在那裡?
嗯,要謹記,附件七的規定要全部符合,不然又可能會被無聊人士檢舉
[分享] 車輛各燈色相關法規&整理
下面為對原文做個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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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找不到相關的討論主題,所以整理一篇好讓車友們日後查閱。 --------------- 先附上法規,會在最後面做整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二、機器腳踏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一) 頭燈: 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 3、裝設位置:近光燈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 (二) 尾燈: 1、燈色應為紅色,頭燈開啟時,尾燈應同時開啟,且不可單獨熄滅。 2、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三) 煞車燈: 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4、機器腳踏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四) 方向燈: 1、燈色應為橙色。 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之新車型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新車應符合本項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二十四公分以上;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十六公分以上。 (五) 號牌燈: 1、燈色應為白色。 2、號牌燈應安裝於車後號牌上方、下方或左右兩側。 3、應有適當覆蓋保護且光型應不影響後方來車之行車視野。 (六) 後方反光標誌: 1、機器腳踏車後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 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九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三、車輛因行車安全或特定操作之需,得裝置符合下列規定之輔助燈光與標誌。 (七) 機車霧燈: 1、前、後霧燈盞數應為一盞或二盞,裝置一盞時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或使照明面內緣距中心縱向面小於○.二五公尺,兩盞時應左右對稱裝設。 2、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 3、前霧燈之照明面不得高於近光燈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度應在○.二五公尺以上。後霧燈距地高度應介於○.二五公尺至○.九公尺之間且其基準中心與煞車燈基準中心間距應大於○.一公尺。 4、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除非頭燈或前霧燈點亮,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裝置前霧燈時,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 (八) 機車側方非三角形反光標誌: 1、機器腳踏車側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橙色或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 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距地高度應介於○.三公尺至一公尺之間,且於正常狀況下須不被駕駛或乘客之衣物遮蔽。 (九) 機車輔助煞車燈: 1、顏色應為紅色。 2、燈具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並高於其他後方燈具。 3、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十) 機車前位置燈: 1、燈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十一) 機車危險警告燈(hazard warning lamp): 除燈光顯示時,左右應同亮外,並不得與其他燈光連動,其餘各項規定與機器腳踏車方向燈規定相同。 (十二) 機車晝行燈(daytime running lamp): 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 (十三) 機車停車燈(parking lamp): 1、應於車輛靜止時持續點亮不得閃爍。 2、燈色在前方者應為白色或淡黃色,在後方者應為紅色。 ----------------- 以下幫車友們稍作整理。。。 頭燈: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 尾燈:燈色應為紅色 煞車燈: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機器腳踏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方向燈:燈色應為橙色 號牌燈:燈色應為白色 機車霧燈: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 機車輔助煞車燈:顏色應為紅色 機車前位置燈:燈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 機車危險警告燈:其餘各項規定與機器腳踏車方向燈規定相同(編按:燈色應為橙色。俗稱:雙閃燈、警示燈、雙黃燈) 機車晝行燈: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 ---------------- 所以定位燈、燈眉這種東西應該要算在哪一類咧? 在車輛前方視同於"機車前位置燈"及"機車晝行燈",應為白色或是淡黃色。 在車輛後方視同於"尾燈",燈色應為紅色。 那方向燈恆亮呢? 在車前方,恆亮時應視同"機車前位置燈"及"機車晝行燈",應為白色或淡黃色。 方向燈功能作動時應視同"方向燈",燈色為橙色。 在車後方,恆亮時應視同"尾燈",應為紅色。 方向燈功能作動時應視同"方向燈",燈色為橙色。 |
有鑑於常在討論串中看到車友詢問定位燈、方向燈等相關規定